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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章(1 / 2)

发完一分钟左右,宋恒焉就轻轻敲了敲车窗,吓了我一跳。

宋恒焉把安全带系好,我犹豫着要不要和他说我明天要去和宋若锦吃饭的事,想想算了,宋恒焉很可能会不高兴。

“明天晚上我们要开部门会议,我就不回家吃了。”

宋恒焉失落地应了一声。

我回想起第一次见到他时他那副只可远观的冰山美人样,不由得因为这反差笑了笑。

要是我早知道宋恒焉是什么样的人,我也不会对这桩婚事感到那么迷茫和不情愿了。

所幸现在知道也不晚。

宋若锦把地点订在了一家很高级的餐厅,进门的时候我还犹豫了一下,下一秒就看到个子高挑的小少爷坐在靠窗的位置和我挥手,“嫂子!这里!”

他喊得太大声,幸好餐厅没什么人,我耳朵发热地坐下,“不好意思,等很久了吗?”

“没有的。”宋若锦笑起来眉眼弯弯,真的很像那种亲近人的小狐狸。“嫂子,我哥不知道我们要一起吃饭吧?”

看来他很怕宋恒焉,我拿起水壶给他倒茶,“不知道的,我没告诉他。”

宋若锦嘴巴和笑容一样甜,“嫂子,我就知道你最好了。”

他肯定不会无缘无故请我这个所谓的嫂子吃饭,我料想他是有什么事要借机转告我,要么就是有什么事想问我。

然而奇怪的是,从一顿饭的开头到尾声,他都只是在天南地北地说些有的没的,全然没有要开口提什么事的意思。

他身上有种很矛盾的特质,乍一看像在过度保护里长大的人,可他的笑容又总带着一股想要讨好人的意味,还习惯看人眼色,又不像是蜜罐里泡大的孩子。

虽然这顿饭远超我的预算,但我总不能让一个比我年龄小的孩子买单,等宋若锦把服务员叫来结账,对方告诉他我已经买过了。

宋若锦像个没玩上自己心爱的玩具的小孩一样瘪了瘪嘴,“嫂子好狡猾。”

我笑了笑,想伸手摸摸他的脑袋,又觉得我们没有熟到这种程度,于是作罢。

在旁边的林荫小道散了一会步,宋若锦终于开口,“嫂子,要怎么样让一个人喜欢上你啊?”

在他开口前,我以为会是什么很深奥的问题,万万没想到原来他是找我来做恋爱咨询的。

问题是他找错人了,我如果知道答案,我和宋恒焉在相处的过程里也不会有那么多磕磕绊绊。

“嫂子,你和我哥感情那么好,一定有什么诀窍吧?”

面对宋若锦天真的充满期待的眼神,我唯有在心里苦笑。我和你哥感情其实没那么好,我们也没什么诀窍,就只是尽可能地试图配合对方演戏而已——我能这么说吗?

我只能说,“爱情也是感情的一种,想要维护好,就一定得付出真心。”

“万一对方不想要或者不相信你的真心呢?”

光看宋若锦的这张脸,这个问题的抛出完全没有说服力。可是想一想他的家世,他言行中流露出来的那种没吃过太多苦头的感觉,他喜欢的人会很难相信他是真心的,那也情有可原。

“那就只能靠时间去证明了,只要你持之以恒对一个人好,他总会被打动的。”

和宋若锦讲这些的时候我也十分心虚,感觉自己成了街上支着个小摊坑蒙拐骗的算命道士,明明自己一段感情经历都没有,还在这里故作成熟地给建议。

宋若锦趴在路边的栏杆上,长长地叹了口气,“要多长时间才可以呢?”

他的脸蛋与语气有种格格不入的差异感,我想了想,“至少也要一两年吧,如果是从素不相识开始的话。”

“一两年啊……”

我没问宋若锦喜欢的究竟是什么样的人,毕竟他和我终归是属于两个不同的世界的。贸然追问太多,探究太多,未必会有什么好结果。

何况我也没有很好奇,以宋若锦的圈子来看,他会喜欢的无非就是那种俊美帅气的别家小少爷,各方各面和他都很登对,只不过还没看对眼的那种。

要说我真正有什么比较好奇的,那就是他说宋恒焉痴情,到底是随口一说,还是另有缘由?

等我反应过来,我已经问出口了。宋若锦一扫前面精神不振的模样,偏着脑袋俏皮地对我笑,“嫂子,看来你其实很在意这件事啊。”

我应了一声,夜风扑面而来,我才察觉自己的脸有多烫。

“但是呢,我哥应该是想自己告诉你,所以你再等等吧。我要是提前泄露了他的秘密,他会弄死我的。”

“怎么会,你哥很温柔的。他只是不擅长口头上的表达。”

宋若锦夸张地张大了嘴,“嫂子,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,原来是真的啊。”

我不知道怎么接这话,不自在地清了清嗓子,“时间不早了,你该回去了,不然家里人会担心的吧。”

宋若锦脸上的笑黯了一瞬,很快又扬起嘴角,“好,嫂子再不回家,我哥也要担心了。”

把宋若锦送上车,我才琢磨起他的那句话,宋恒焉的秘密?什么秘密?

我也很想??构思一点浪漫情节骗自己,但在我的印象里,在联姻前,我完全不认识宋恒焉这么个人。

学生时期我的人缘固然很好,朋友固然很多,我是没法保证将每个人都记得清清楚楚,可但凡里面有个像宋恒焉一样出众的人,我不可能会一点印象都没有。

我没出过事故,没有契机失忆,更不可能是明明和宋恒焉认识结果又把他忘了。

宋若锦看起来不像是瞎编的,但会不会是他也搞混了呢,或者是他自己模糊地听了什么话,就理解成了错误的意思。

我还记得宋恒焉第一次见我时那个冰山样,怎么看都不像是和旧相识重逢的样子。

也罢,像宋若锦所说,如果宋恒焉想说,他总有一天会说的,我在这里胡乱猜测也没有什么意义。

等我回到家,宋恒焉恰好洗完头出来。虽然他处于易感期,但现在显然精神好很多了,不至于连头发都吹不干。

不过我还是接过他递来的风筒,哗啦啦帮他吹着。

他的发质意外的很软,我想起陈女士说的,头发软的人多半心也软。

毫无科学依据的事,我也不怎么信,只觉得他头发摸起来很舒服,给他吹头发也算是美事一桩。

他脑袋总是往前点,多半是犯困了,我有点好笑,试着松开了手,眼看着宋恒焉整个人要往前栽了,又连忙拉住他。

被我这么一整蛊,宋恒焉清醒了一点,睡意朦胧地看着我。

若要说他和宋若锦有什么相像的部分,那就是他俩的眉眼都长得很惑人,只不过宋若锦清楚自己眉眼生得漂亮,很会利用这美貌,宋恒焉却全无自觉,全然不知道他这样看着人的时候多么有杀伤力。

我忍不住伸手托住他的下巴,本意是想好好端详一下这张美得无可挑剔的脸,结果宋恒焉干脆把我的手掌当成靠枕,倚在上面闭上眼睛。

以前我不太能理解养宠物的人,养了会有很多麻烦事,又花钱,而且宠物总会死亡的,要亲手埋葬它该有多伤心啊。

但这一刻,我有点明白了,就算再怎么麻烦,就算最后宠物死亡的时候再怎么伤心,在它乖顺地依赖你的那些时刻,你都是能感受到满足感和幸福感的。

“恒焉,你先起来,我帮你把头发吹干。”

宋恒焉像个声控玩具一样努力睁开眼睛,我迅速地帮他吹干头发,笑着摸了摸他的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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